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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元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实验室是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合作组建的初级实验室,2005年10月开始正式运行。实验室建成后,承担了产品的化验和新项目的科研,由于实验室人员的不断努力,研究方法和技术逐步完善,仪器设备不断更新,使研究条件发生了质的变化,通过对中国农业大学的学习,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步,极大地推动了公司微生物技术研究和化学分析工作的发展。
为了提高实验室的整体水平,加强交流合作,热烈欢迎国内有关企业、学校、科研机构或个人来我实验室进行试验、开发、指导。
一、服务对象
人元公司实验室对国内研究单位或个人实行有限开放,以合作研究和对外服务的形式提供农业生物成分分析、生理生化试验、微生物菌种共享等领域的实验合作。
二、相关办法
a) 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日常开支(包括水、电、辅助人工费等)200元/月;
b) 试验费用包括仪器折旧、化学药品和消耗品等,根据具体实验如实登记和结算。
c) 大型仪器设备和常规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予以减免。
d) 实验前交纳全部费用或不少于30%的预付款。
e) 外单位参加实验的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f) 样品预处理、常规操作等必要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
g) 大型仪器、需特殊控制的试验(如毒品、危险品、贵重药品)一律由本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完成。
h)为了提高保藏物的质量,增加保藏物数量,微生物菌种与外单位或个人实行一对一互换或给予。
i)对于给实验室发展提供积极帮助的单位或个人,实验室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免费服务。
三、质量控制
实行实验室的内部质量控制,参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对方提供的试验方案不作任何担保;剧毒、放射性制品、病原物、检疫对象不得带入实验室。
四、知识产权
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完成的研究结果和知识产权,原则上由本中心和对方单位或个人共享,进实验室工作之前双方商定具体办法并签署协议(备忘录)。
五、日常管理
外单位实验人员按照本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统一管理,如损坏仪器设备、违反有关规定,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赔偿处理。
六、外单位或个人来实验室进行实验,生活费用自理。